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单位同志们的努力下,我积极与局长配合,团结和带领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积极主动的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在思想觉悟、业务素质、操作技能、优质服务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现将本年度的工作述职如下:
一、 思想政治、学习、作风建设方面。
在思想上始终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工作中做到自觉维护市委决策的权威,把市委的各项决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作为一名主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干部,为跟上改革发展的新形势,经常性的挤出时间,通过看书、读报、上网等多种渠道,获取关于林业建设方面的知识和国家相关政策,加快知识更新步伐,提高自身驾驭工作的能力,同时还十分注重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能认真地学习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十六大、十六大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七大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强化自身教育,加强了党性修养,增强公仆意识和宗旨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清醒地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它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重加强与分管部门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密切干群关系,同时对基层干部做到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从而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纪律性进一步增强。作为一名副职领导,我能够摆正好自己的位置,不论是什么时候,在任何情况下,都自觉地维护好领导的威信,维护班子的团结,不拉帮结派,办事光明磊落,做好参谋、助手的工作。
二、 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方面
根据领导的分工不同,本人主抓林业务工作, 一年来,局党组总体工作部署,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分管的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
(一)森林资源方面。严格执行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依法规范了林木采伐审核审批程序,做到了伐前打号、公告、伐中监督、伐后验收。截止目前,全市共审批采伐林木5500立方米,办理了136份采伐证;在林权确权方面,在稳定林地的所有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放活林地经营权,加快了林权证的发放。今年全市共发放林权证318本;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工作步入正轨,林政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今年,为更详细的掌握全市木材经营状况,五月份、八月份,组织资源股与派出所执法人员一起对全市木材经营户进行了逐户检查登记,通过了解,全市共有木材经营加工店41户,旋切皮厂家13户,带锯房12家,家具店16家。现已进行年审的25 户。
(二)“三北”四期工作。2007年,我市下达的防护林任务是3000 亩,实施完成3031亩。为了保证造林质量,年初本人下派技术人员到各乡(镇)场,走到田间地头,进行造林规划及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本人亲自带队督查到各乡(镇)场对春季造林进度和后期林木管护工作,及时将督查情况及时准确地反馈给市、政府相关领导,采取补救措施,在完成造林任务的同时,保证了成活率,顺利通过上级林业部门的验收。由于2008年造林任务比较重,为了保证完成任务,秋季本人对各乡(镇)犁地、整地全面督查,对所犁地、整地林带一条一条落实,全市完成防护林犁地、整地 2402亩。
(三)森林分类经营工作。为了加强对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不断提高重点公益林管护质量,切实发挥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作用,2007年自治区下达管护任务25万亩,本人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壮大管护人员队伍建设,实行集中培训,提高管护人员综合素质,将责任落实到人,以制度约束人、管理人;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林业宣传,通过电视、电台及报刊,杂志对全社会大力宣传林业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三是完善重点公益林档案工作,实行专人专机管理,使工作步入正规化;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办公条件。2007年建管护一座,面积为136平方米,四个管护站制度、学习园地、巡视图、岗位监督栏及时上墙,为便于管护人员生活,各管护站均设有宿舍、食堂,并配备了电视,使管护人员能安心工作。
其次,在重点公益林各交通要道设立大型宣传牌3块,小宣传牌100块,为保护管理工作创造了一人良好的社会氛围。今年7月,顺利通过了自治区质检站验收,为以后增加我市公益林面积奠定了基础。
(四)退耕还林工作。今年我市共完成退耕还林工程(2006年任务23000)新造林1934.1亩和2万亩荒山、荒地的人工围栏,占市总任务的95.4%,经地区检查验收全部合格。在完成以上任务的基础上,为了巩固我市退耕还林成果,本人带领工作人员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为做好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在政策兑现时,本人与市财政局相互协调,严格把关,并对兑现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到2007年3月底完成2006年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二是加大了对退耕还林工程的监督力度, 9月底,我亲自带队对全市2007年以前6.6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