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乡镇党委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和规范乡镇党委的工作,保证市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根据党章和中央及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开展的“三创两建”活动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委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党委领导和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推进本地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
2、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指示。(2)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和管理;抓好本地干部队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4)负责做好本地党的建设工作,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负责本地和所属村级组织的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5)领导本地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6)领导本地纪检、监察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7)领导、支持本地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负责本地的老干部工作和统战、信访、知识分子等归口工作。(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原则和议事规则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明确党委委员责任分工。决定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作出决定。委员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4、重大问题包括:(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省、市党委和政府文件、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2)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有关政策、规章。(3)本地改革、发展、稳定等重要方案、措施。三个文明建设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4)本乡镇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5)制定本级管理的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奖惩,基层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以及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与调整等方案。(6)本乡镇党委委员或行政领导认为需要提请党委集体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7)上级规定由乡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5、决定重大问题,应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必要时还应进行专门论证,然后召开党委会议充分讨论,进行表决。党委会作出的决定,由委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由党委会决定。
6、严格执行党委会议制度,党委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议题由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问题时,原则上委员应全部到会,遇有特殊情况,也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党委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议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
四、干部管理工作
7、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后备干部队伍,加大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力度。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切实履行干部管理职能,抓好本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负责本乡镇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所属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做好老干部工作。
9、要严格执行有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对本级管理干部的选拔任免,必须经民主推荐或领导提名产生人选,由分管组织工作的部门考察,提出考察意见,经党委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任免手续。提拔干部不得临时动议。
10、要加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村级组织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强化对村级组织领导干部和重大决策的监督,加强对村级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的指导,按照 “两有三力”(有目共睹、有口皆碑,肯努力、保恒力、有能力)的要求,构建干劲足、状态好、作风硬、和谐美的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素质结构、能力结构、气质结构,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以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其后备人选为重点,抓好本地干部的思想政治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干部。
五、制定和落实工作制度
11、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制定并认真落实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1)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主持制定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2)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并组织实施;(3)指导职能部门按照党委部署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4)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类指导,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