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推进基层依法行政的实践与思考
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政权体系中的最基层单位,面对着8亿多的农民群众,同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联系最经常,是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最前沿阵地,推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竹山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部署,对乡镇基层依法行政作了一些积极探索,并已初见成效:乡镇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逐步由行政命令转向依法行政,由依“权”办事转向依“法”办事;“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的做法大为改观,“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也大为减少。
一、依法行政上升为基层行政管理的热门关键词
基层依法行政不仅要建立一种制度,形成岗位目标责任制,而且必须构建立市场经济形势下管理工作的良性配套运行机制。因此我们通过政府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力求把基层政权、村民自治组织、农村经济、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移风易俗、计划生育、小城镇建设等工作,都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使政府行为有了具体的“框框”和抓手,有效地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在管理方式上,适应了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不断扩大的需要,从过去的事无巨细、包揽一切的微观控制向议大事、抓全局的宏观管理转变;
在服务方面,适应了农村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的需求,由过去的单纯管理向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的全面服务转变;
在工作手段方面,适应了农村的各种经济组织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的新情况,由过去单纯的行政手段向更多地或主要地运用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转变;
在对村级管理方面,适应了农村基层管理体制的变化,按照法律确立的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由过去传统的领导指挥向依法指导帮助转变;
在发展经济方面,适应了经济体制的转变,市场经济的要求,由过去的以行政命令统一服从为主向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为主转变;在政务管理方面,适应了基层干部群众民主与法制观念日益增强,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日趋完善的现实情况,由过去程度不同存在的随意行政,靠“土政策”发挥作用,向依法行政,民主监督转变。
通过这些转变、使镇政府依法完备并较好地履行了执行、决策、管理、保障、监督、协调、指导、服务等职能,有力促进了全镇整体工作协调、持续、健康地发展,实际成效日益明显。
一是党组织核心地位得到加强。乡镇工作头绪繁杂,过去由于种种因素,使得党委不得不过细、过多、过具体地抓事务,难以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调查研究、思考大事、研究思路,指导镇政府及各级组织开展工作,也难以集中精力抓好党的建设,既影响了决策水平,也弱化了统揽和指导全局工作的力度。通过加强规范化建设,理顺了党政群团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及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明确了各自的职责、职能、职权及主要任务,促进了各级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使党委和各基层党支部从繁琐的事务堆中解脱了出来,能够集中精力搞调研、出思路、抓党建,真正做到了“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决策大事、统揽大局”。我镇邻城靠矿,区位优势独特,镇党委在发动、引导全镇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重视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每年都在排查分类的基础上,对个别差班子、弱班子、后进村实施帮促转化,利用镇党校开办党员轮训班、支部书记培训班、干部学理论研讨班,使全镇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全镇78个党支部中,一类支部达到90%以上,基本没有三类支部班子,作用发挥好的党员达到95%以上。自1991年以来,镇党委连续5年被评为济宁市、邹城市“模范基层党组织”。
二是政府职能得到充分发挥。通过加强乡镇政府规范化建设,镇政府的行政首长位置进一步确立。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镇政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实践“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宗旨,认真办好造福于民的大事、实事、难事,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解放了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经济奔小康的积极性,为满足广大农民走出家门,奔向市场,进入城镇,经商办厂的要求,镇政府狠抓了小城镇和矿驻地的开发建设,先后建成了两处农贸市场,完成了2000米中心大街、463间旧房旧楼改建、28幢二层以上新建楼房、35千伏配变电站,以及路灯绿化带、人行道硬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任务,为广大群众进城办二、三产业,开辟了更为广阔和优良的环境空间。近年来,广大农民积极发展蔬菜生产,形成了规模种植的新格局。镇政府在对农民进行资金扶持、技术服务、信息沟通、联系销售的同时,从镇财政拨出200万元在镇驻地建起了占地3O余亩,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蔬菜批发市场,及时解决了广大农民蔬菜销售的困难,广大农民乐在心里,夸在口上。许多人带上精选的上等蔬菜,到镇政府表示感谢,他们在感谢信中写道:“政府为俺们指富路、办实事、搞服务,想得周到,办得实在,俺们能致富,全靠好政府”。同时,镇政府在指导、支持、帮助村委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村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