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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时间:2008-03-03 点击:

XX镇组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组干部管理,稳定组干部队伍,促进村级工作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组干部是指由现在任各村、社区村民小组的组长。

第二章 组干部的工资

第三条 组干部的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其中政府统一发放,按月发放到个人。

第四条 组干部每月基础工资为200元;绩效工资为100元(绩效工资年底发放)。

第五条 组干部的工资由村、社区考核后报政府审核通过后发放

第三章 组干部的考核

第六条 建立组干部的考核制度。每年由乡组织部门对组干部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的内容是组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

第七条 年度考核先由个人总结,通过个人述职、群众评议、个别座谈、组织考核的办法,确定组干部的考核等次。组干部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八条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组干部的奖惩、辞退、提拔任用的依据。

第四章 组干部的奖惩

第九条 在年度考核中,凡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组干部,其工资总额可上浮10%,并作为乡招聘录用干部的依据;一次考核不称职的,扣除其工资总额的10%,并实行诫勉;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将依照有关程序罢免其职务。

第十条 组干部在村任正职满10年或任副职满15年,对村工作有重大贡献或被评为省、市级劳模的,其年工资总额可上浮10%,并优先推荐参加招录公务员考试。

第十一条 组干部在任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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