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
一、 村(社区)常务干部坐班制。
1、村(社区)常务干部实行坐班制,每天要有一名村(社区)常务干部在村(社区)办公室值班。认真作好电话记录,群众来信来访和处理日常工作事务,遇特殊事件或紧急情况及时向村(社区)两委和镇党政办公室作报告。
2、镇党政办公室和镇值班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村(社区)的坐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3、凡坐值班不到岗位的村(社区)常务干部,每次处罚50元,从每月的工资中扣除。
4、凡出现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 村(社区)常务干部会议制度
1、凡召开的各级各种会议,指定参会人都要准时参加。
2、会议一律实行签到制,凡迟到一次处罚25元,旷会一次处罚50元,所罚金额从每月的工资中扣除。
三、 日常工作汇报制
1、各村(社区)两委班子实行日常工作汇报制度。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地将工作情况向两委作汇报;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定期不定期地将工作向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作汇报。
2、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向两委汇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支书、主任向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汇报不得少于一次。
四、 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凡涉及全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建设项目、财务收支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一般应由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议案,在征求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特别重大的问题应提请党员大会、村(居)委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重大事项要盖章的由村(社区)支部委员会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同研究,实行联章联签、按规定审批和登记。
五、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的内容、事件、程序、形式和管理格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真正做到群众满意,干部满意。村务公开由村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定期向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村(社区)公开监督工作情况,反映村(居民)对村(社区)的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应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村务(社区)民主听政会制度。村务(社区)民主听证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听政会由村(社区)党支部负责人主持,全体党员和村(居)民代表参加,也可扩大到全体村(居)民。村(居民)委员会应向群众报告前阶段主要工作情况,特别是财务收支、重大项目和相关政策的落实等情况,接受群众的质询和诉求。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处理,处理结果应以一定方式向群众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