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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市直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的讲话

来源:文秘资料网 作者:wmdoc 时间:2008-06-28 点击:

  (二)必须明确市直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的操作程序。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必须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一是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破产财产移交。企业移交的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破产财产,由企业主管部门对改制企业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和破产企业非破产财产进行清理,经市国资委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无偿划转到城区(县、市)政府或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二是未出售职工住宅移交。企业未出售的职工住宅,由原产权单位理顺产权关系,整理好原房屋权属档案资料后,整体划转市房产管理局,按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管理或处置。三是党团等组织关系移交。企业完成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后,党员和党组织关系实行分类分层次移交。具体事项和移交程序,按市委组织部相关的文件规定进行移交。四是各种档案关系移交。企业离、退休职工档案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移交市离休干部管理中心、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管理,分流人员档案根据企业和职工自愿的原则,移交市劳动就业机构管理;企业的文书档案、技术档案等档案关系的移交,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资委、市经委、市档案局关于襄樊市市直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中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办理。五是户籍关系移交。企业职工的户籍关系,按企业所在地或职工居住地移交社区居委会管理。六是物业管理移交。企业职工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应先实施水、电户表改造,然后进行移交。同时,应当归集房屋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预留物业管理用房,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实施物业管理。

  (三)必须高度重视离、退休人员和自谋职业人员的移交管理。现已离、退休的老职工,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家的建设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退休后理应安享晚年、享受生活,我们有责任为他们排除后顾之忧、解决好区养老问题。自谋职业人员中的大多数是在国企改革中下岗分流的,他们为改革付出了代价,因此对他们应该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妥善解决好这些职工的移交管理问题,不仅关系到他们自己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平安和社会稳定。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一定要多想一些办法,多克服一些困难,决不能再让这些同志受到委曲和伤害。企业离休人员的档案和管理服务,由市离休干部管理中心负责。企业退休职工的档案管理由市养老保险中心负责,日常的管理服务工作由所在社区负责。企业改革后自谋职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和服务,由市再就业管理机构负责。各服务单位要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履行职责。

  (四)必须切实为社会职能接收管理创造必要的条件。企业移交社会管理职能时,应同时移交相应的资产。社区服务所需要的资产,应与移交的社会管理职能和职工户数相适应。具体资产数额,应视被移交企业的职工人数、住户等情况进行确定。按每移交100户为社区一次性配备20平方米办公用房及活动场所,办公设施按每移交100户一次性给予500元补助。由各城区(县、市)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在接受市直改制、破产企业移交的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破产财产中统一调剂配置,确有缺口的,由市财政予以弥补。市财政按每户每年10元标准先拨付一年的社区公共服务费,以后所需费用由市民政部门根据社区管理的需要进行核实,市、区财政按照有关规定分级负担。企业划转的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破产财产不再重新评估,按企业改制时的评估值或破产审计报告确认值划转。在企业社会职能移交中,相关部门委托社区办理的事项,应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划转相关经费。

  (五)必须积极稳妥地解决好职工住宅水电改造和物业管理的移交接收工作。职工住宅水电改造和物业管理的移交是整个社会职能移交工作中矛盾最多、工作量最大、情况最复杂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慎重操作。职工住宅水电改造不到位,水电和物业管理移交就无从谈起。目前,已实施水电改造的企业不多,有些还需要进行二次改造才能移交给供水供电部门管理。据统计,市直国有企业职工住宅水、电改造共涉及职工住户61098户,已由供电部门实行电改的有19325户,企业自改的有14476户,未改的有27297户;由供水部门实行水改的有21534户,企业自改的有3601户,未改的有35963户。下一步,企业主管部门和供水供电部门要把企业职工住宅水电改造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督办,确保工程质量和工作进度。职工住宅水电改造费用要严格按照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制定的办法执行,由三方共同承担,市国企办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房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加强对物业公司规范管理的办法。同时,要加强对未参加房改的职工住宅的管理工作,摸清具体情况,提出改建、重建及搬迁的可行性意见,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廉租房、安居工程等途径妥善解决。

  三、加强领导,细化责任,确保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地深入推进

  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艰苦,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移交工作深入推进。

  (一)要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市直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方案的审定、实施、检查和落实。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城区、高新开发区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本地区企业改革中的社会职能移交工作。无论是移交工作责任主体,还是接收工作责任主体,都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能互相推诿、等待观望。市直各行业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在未完成所属企业社会职能移交之前,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不能得过且过、撒手不管。国企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针对社会职能移交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搞好协调和督办,确保移交工作快速推进。

  (二)要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做好各项社会职能移交管理。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属地管理涉及的内容多、范围广、程序复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政策和程序规范操作,绝不允许断章取义、片面理解《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不能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无利的就不执行,更不能阳奉阴违,软抵硬抗,拖着不办。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做好移交前的各项基础工作,尽可能把移交的准备工作做细做实,把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考虑周全。各城区、高新开发区及劳动、房管等市直相关部门要超前准备,提前介入,主动了解即将接收的相关事项,早计划、早安排、早行动,确保顺利交接,稳妥推进。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以此为契机,改善服务条件,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服务水平,规范管理服务,主动做好接收管理工作,努力开创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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