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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时间:2008-03-03 点击:

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社事委
(2007年8月31日主任会议上)

各位主任:
今年4月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中反映较为突出的是公路管护上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管养责任、经费保障和技术标准等不够明确。为此,决定于8月份主任会议上专门听取县政府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情况的报告。本月中旬,我委与县交通局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了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现具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制定相关文件。县政府及交通部门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非常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05】4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5月18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5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6月28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意见(×政办发【2007】10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出了××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办法共6章36条,就管理机构、管养主体、资金筹措、考核奖惩等几个方面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基本覆盖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全过程和所有环节,为管养工作提供依据。政府将于近期研究出台该办法和细则。
二、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农村公路有效改善了农村的发展环境、农业的生产环境和农民的生活环境,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保护好、发挥好农村公路资源是县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按照省市要求,2007年底要基本建立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农村公路养护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因此,我县在这项工作中还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问题:一是要抓紧研究,尽早出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和细则;二是要积极筹措落实相应的养护资金,并确保及时到位;三要在农村养护工作中严格执行农民减负的各项规定,不能强行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四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监管,交通、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确保资金统筹安排,实行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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