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这表明我们党在执政55年之后,更加关注社会建设,更加注重社会和谐、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经济、政治、文化的三位一体,扩展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四位一体。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新发展,是我们党执政目标的新要求,对于我们党完成执政的历史任务、巩固执政的社会基础意义重大,对于我们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意义重大。人民政协作为党领导的一个政治组织,必须而且能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的社会,人民政协要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来履行职能,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中发挥作用。古人曰:“天下祥和在民富”,“天下可忧在民穷”。无论古今还是中外,没有生产的发展、生活的改善、生态的良好,也就没有天下和顺、社会和谐。发展是解决中国当前各种问题的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人民政协开展工作,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要求,更好地为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力。人民政协也只有围绕发展这个大目标、立足建设这个大格局,才能有所作为、多作贡献。
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政治清明、体制合理的社会,人民政协要继续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中发挥作用。社会的和谐,依赖于政治的清明,而政治的清明,则得益于体制的合理。55年来的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的一大特点和优点。坚持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有利于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有利于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有利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政协作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好和完善好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并努力使其鲜明特点和巨大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社会,人民政协要高举大团结、大联合的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群众基础中发挥作用。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中指出:“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是集中各方智慧、形成伟大力量的源泉。”由于我国的幅员辽阔,民族有多种、信仰有多样、政党有多个、职业有多行、阶层有多类。人民政协作为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要充分利用组织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多领域地开展工作,在共同政治基础之上,必须尽一切努力,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把各方面力量团结起来、凝聚起来,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言路通畅、各得其所的社会,人民政协要认真做好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使各族各界人士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舆情基础中发挥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出现新的变化,社会不同利益主体随之出现,利益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各自的利益必然带来权利意识,权利意识必然导致政治诉求。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人民政协是惟一按界别组成的组织机构,体现了人民政协广泛的代表性和巨大的包容性。从一定意义上讲,了解了各界别的意见就基本上了解了多数人的意见,掌握了各界别的情况就基本上掌握了全社会的情况。人民政协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上狠下功夫,既要反映多数人的共同愿望,也要反映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使党委和政府能够更加了解民情、尊重民意、广集民智、顺乎民心。
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心平气顺、和睦相处的社会,人民政协要认真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感情基础中发挥作用。可以说,这十几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但并不是群众意见最少的时期。“天下可畏在民怨”,“得人心者得天下”。人民政协要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继续发扬为国是谋划、为民生操劳的精神,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正确引导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富于创造、充满活力的社会,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使其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人才基础中发挥作用。创造活力是人类特有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是在不满足于现状、努力改变现状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品质、一种行为、一种过程和一种结果。一个没有创造活力的组织和社会是没有前途的组织和社会。政协委员是各界别的代表人物,在某一方面或是有专长特长,或是有知识见识,或是有经历资历,或是有名望威望。人民政协只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使一切有利于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