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直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改革与发展进入攻坚阶段,城乡各种矛盾突出。同时,明年既是市、乡(镇)、村三级班子的换届年,又是“十一五”规划如何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性一年。为了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杜绝各种歪风邪气,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扎实推进建瓯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干部行为“六不准”
1、不准送钱送物找关系、托人打招呼,跑官要官;
2、不准随意请客送礼、挥霍公款,突击发钱发物;
3、不准弄虚作假,骗取政绩;
4、不准拉帮结派,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
5、不准敷衍塞责,推倭扯皮,擅离职守,回避矛盾。
6、不准消极怠工,等待观望,坐等调整。
二、严肃干部纪律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干部将视情况作以下处理:
1、诫勉谈话;
2、责令整改;
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公务员年度考核定为不定等级或不称职;
5、通报批评;
6、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
7、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停职;
8、引咎辞职、降职、免职或者辞退。
三、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考察和检验干部的重要标准,就是看这个干部的责任心、责任感,看其是否在工作上尽责负责。广大领导干部必须从大局出发,牢牢地把握“发展、为民、责任、表率”的要求,自觉发扬“三平”(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常之中极强烈的责任感)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饱满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到各自的工作岗位中。真正做到守好岗、尽好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委将把明年换届前的干部实绩情况,作为今后干部人事调整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项目开发、招商引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1、提拔;2、转为实职;3、调整到更重要岗位;4、列为上一级后备干部;5、推荐任职。表现特别优秀的领导干部,明年换届由市委常委会研究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到上一级领导岗位任职,在全市营造“凭实绩论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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