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事务议事制度
(讨论稿)
为了稳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规范村级议事的内容、方法、步骤和程序,结合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村级事务议事制度。
一、议事原则
坚持集体研究、分工负责,会议确定的原则;
坚持以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的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坚持实际管用的原则。
二、议事机构
村级议事机构从实际出发,主要设村支委会、村委会议、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六个层次。
三、议事内容
村级事务主要分为党务和村务两块。
党务主要指理论学习、精神文明、文化宣传、宗教、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内容。
村务主要指经济发展、工农业及第三产业、计划生育、文教卫生、社会治安、民调治保、救济救灾等内容。
(一)村支委会
村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上级安排或有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主要工作:
1、 听取村委会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加强监督。
2、 学习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文件精神
3、 听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联系情况,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