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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领导和县级部门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时间:2008-03-03 点击:

县领导和县级部门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

为了认真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制定2006年县领导和县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由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负总责,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会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落实。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要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纪检监察组织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党工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认真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由县委书记***负总责,县纪委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负责落实。要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抓紧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及《任务分工通知》。分工负责的各牵头部门要会同协办部门认真落实2006年的各项任务,并就2007年的工作开展调研,提出工作思路,逐步推进惩防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切实贯彻、坚决维护《党章》。由县委副书记***,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负总责,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等部门负责落实。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紧密联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实践,紧密联系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切实贯彻、坚决维护党章,努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不断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推动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四、维护党的纪律,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保证。由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负总责,县纪委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负责落实。围绕中央提出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五、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由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负总责,县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教委、县人事局、县文广新局、县委党校、《今日**》负责落实。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要继续坚持并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舆论作用,全面推进廉政文化“五进”活动,在全社会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六、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负总责,县政府纠风办牵头,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负责落实。要围绕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县级机关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七、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负总责,县教委牵头,会同县政府纠风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物价局负责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完善服务性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的问题。

八、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由县政府副县长***负总责,县卫生局牵头,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劳动保障局负责落实。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强化医药价格监管,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医药广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

九、继续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和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负总责,县国土房管局牵头,会同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建委、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农办负责落实。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征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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