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为准绳,始终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从制度建设和财政改革等方面加大反腐败工作的力度,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规范管理,狠抓落实,初步实现了标本兼治的目标。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构筑反腐倡廉思想道德上的防线。财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肩负着多项重大改革的任务,承担着财政收支监管等十分重要的职能。为此,局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在财政系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增强财政干部防腐拒变的能力、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治税的水平、促进全市财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逐步建立良性循环的财政体系都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过程中,我局把中央提出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重要思想贯穿于其中,认真领会这一思想的精髓,结合市委组织的“读文章、思廉洁、促勤政、树形象”以及“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等一系列活动,注重加强对广大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真正从每一个人的思想源头抓起,力争收到规范行为、勤政廉政的效果。在教育过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内容与各项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在一起。每年年初都要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坚持每周五上午进行一次政治学习,平时,我们采取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灵活多样的方法,先后组织大家学习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邓小平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手册》以及《领导干部从政十德》等材料,并通过收看录像,组织观看图片展等形式,对在全国有影响的腐败要案进行剖析讲解,做到了警钟长鸣。
二是发挥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党组成员认识较高,每位成员能时时做到以纪律约束自己,自觉对照党纪政纪和有关规定率先垂范,做到“四不”,即不接受外单位的吃请,不收受礼品,不在家中接待工作,不为个人、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福利。事关人、财、物等重要事项,一律由集体研究决定,如:人事问题一律需党组会议研究;经费计划、资金拨付计划必需在局长办公会上研究;有关对单位的减免等事项也需要集体研究。局内部各项制度齐全完善,领导的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一律符合规定,从未有住房超标、公车私用、私话公费支付等现象发生。由于领导率先垂范,全局机关工作人员也都能自觉维护财政新风尚,做到勤政廉政,至今未发生过一例违法违纪现象。
三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在实施党风廉政责任制过程中,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我局狠抓组织机构的落实,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每年年初,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的文件下发后,我局都高度重视,分别召开局党组会议及局务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局的贯彻意见,并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对局内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将我局所承担的主办事项和协办事项全部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计划,逐项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分解任务的全面落实。并要求全局各部门主要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每一项、每一环节责任,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分解任务,对每一项任务都具体明确承办责任人员。要求每半年责任制单位第一责任人要向局党组报告一次责任制落实情况,各责任部门、责任人都能够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使各项工作任务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四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局党组和纪检组对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十分重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能认真处理,及时给予答复。对接到的人民来信,我们都在搞好调查的基础上,及时做了处理。2002年年初,由省财政厅转办,反映XX小学教师调资未兑现问题,我们及时派出调查组进行了核查,经查,XX小学的教师工资因当时税收入库缓慢,资金调度困难,致使教师工资未能及时兑现,调查组及时帮助他们进行了整改。另一件是XX乡人民来信反映加重农民负担问题,经查,该乡每人多征农业税,每亩10斤粮食;农民建房征地审批工本费每户多收10元。在调查的基础上作出了处理,退回了多收的粮食和资金,维护了农民群众利益。同时我们还积极配合市纪委、市检察院,对涉及到财政部门的一些案件,搞好协助调查工作。由于加大了查处工作的力度,较好地维护了财经秩序。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筑牢反腐败的制度防线。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从源头上规范管理。一方面是对外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强化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清理银行账户等方面,每开展一项工作,都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财政工作和财政改革的顺利推进,确保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的实施。另一方面是在机关内部建章立制,先后制定了干部任用、来人接待、经费报批、小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