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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环保工作总结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时间:2008-03-03 点击:

在过去一年里,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做好2004年度我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在扶持经济发展的同时,认真做好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较好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一、 抓好环保资金的筹措,增加资金投入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在本级财力相

当有限的情况下,大力筹集环保资金,一再加大资金投入,2004年共投入专款4185.84万元,其中包括环境污染治理投入2744.78万元,环境管理与水污染防治科技投入442.05万元;在人员经费方面,为市环境保护部门、市环卫部门和市园林处共投入资金610.76万元。为全国环境监测网建设工程配套投入68万元等经费,保障了环境监测技术能力、环境监理技术能力和环境宣教与信息技术能力建设的经费需要。

二、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设立环境保护专项基金

2004年,本级财政拨款1000万元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拨款500万元作为环境综合治理资金。同时积极争取了省财政厅、省环保局、省科技局的大力支持。去年我局会同市环保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共向省有关部门申报环保治理项目22个,获省支持环保专项资金4065万元。对于本级财政安排和省拨资金,我局将其全部划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并坚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规范操作。对需下划各项目使用的资金,能由国库集中支付的,尽量由国库集中支付,并对该项目资金进行全程追踪,确保环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提高认识,做好排污费改革和工业污染治理工作

2004年,国务院颁发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严格按照预算级次收缴排污费的基础上,从7月1日起将收缴的排污费按中央库10%,省库5%,地方库55%的比例及时入库。同时,切实抓好排污费的收支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列入环保专项资金,全部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2004年,财政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工业污染治理工作,先后拨款108万元用于东江水质保护项目、875万元用于东江水质污水处理项目、120万元作为排污费用的补助经费。与此同时,我局把环保部门的建设运转经费列入预算安排,保障环保部门的必要工作经费,确保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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