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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层级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

来源:文秘资料网 作者:wmdoc 时间:2008-07-05 点击:

(3)完善计划生育“一校二室三栏”的建设,按省两个《规范》和市、区相关要求进行软硬件的建设。婚育学(分)校按“十有”标准进行配置,定期开展“五期”教育与党员干部人口理论教育,特别是开展中学新生入学时中学生的人口与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和新婚班出生缺陷知识教育,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对未婚青年、流动人口育龄群众等层次的宣传教育,已婚育龄夫妇对人口计生基础知识的知晓率达85%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计生三栏设置规范,内容及时更新,每一项内容不规范或不及时扣2分。(20分)

(4)依托企业计生协会加强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各镇(街道、经济区)以计划生育协会为载体,在工业园区、企业和外工村(楼)设置温馨人性化的宣传资料取阅架和避孕药具发放箱,同时还要有针对性地对流动人口开展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没有在工业园、企业和外来工村建立流动人口生育文化宣传阵地不得分。(30分)

(5)利用信息化手段普及人口计生知识,提高计生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水平。100%的村(居)委开通“社讯通”,“社讯通”考核内容有四方面:一是收集持有手机的育龄妇女电话号码覆盖率(不低于60%);二是短信发送量(每月每人5条以上);三是操作员能熟练操作,四是短信发送内容规范和人性化,并做好每月短信发放记录资料存档工作。以上每项不达标各扣5分。(20分)

(6)围绕各时期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计生宣传报道的力度,及时总结报道本地计生工作动态、好的经验和做法。各镇(街道、经济区)年度被市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的稿件5篇以上,每少1篇扣4分。(20分)

2.技术服务。(230分)

(1)加强村级服务室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的意见》(佛人口计生〔2007〕80号)文件,按文件要求建设各镇(街道、经济区)的村级服务室。镇级服务所实行工作质量考评,当年无计划生育手术事故发生。村(居)100%配备计生服务室,村级计生服务室硬件设置达到“八有一功能”标准。(40分)

(2)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村(居)达100%,当年生育的育龄夫妇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达100%。术前咨询、术后随访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95%以上。(20分)

(3)育龄妇女接受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0%以上,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健全。(20分)

(4)按要求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20分)

(5)按要求做好我区的计生孕情检查工作,落实跟踪管理制度。已婚育龄妇女政策内怀孕后3~5个月内,在服务证内做好一、二孩生育服务情况记录。每年不少于4次随访跟踪服务,查环查孕率100%,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计生服务站、所提供免费服务查环查孕等技术服务,如有发现每一例收费扣5分。(50分)

(6)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镇级计生办要与计生服务所签订B超使用责任书,加强管理;计生办有专人负责出具引产手术证明,证明的存根要存档备查;对批准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妇100%签订二孩生育协议书,出生性别比力争控制在正常值范围内。(50分)

(7)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施行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术管理的通知》(三人口计生〔2007〕53号)要求,规范各镇、村的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达省、市标准,不达标酌情扣分。(30分)

3.依法行政。(150分)

(1)公开张贴和认真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七个不准”,年内无因计划生育工作方法不当而引发的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10分)

(2)依法做好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管、用,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档案健全;对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政策外生育的对象100%发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征收率达65%以上;凡180天内(以发出征收决定书时间计算)未缴交社会抚养费且未办理分期缴交的对象,必须全部提请法院强制执行。(30分)

发现1例社会抚养费征收未建档的扣2分。

(3)村(居)民自治工作规范开展。(10分)

较好地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有村(居)民自治章程(公约)和相关原始会议记录,村(居)委会与已婚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每少签1份合同书的扣1分。计划生育自治章程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每发现一项扣2分。

(4)《计划生育服务证》的管理。(20分)

至2008年9月30日,当年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发证率100%,每少发1例扣2分;服务证填写不规范的(包括缺项、漏项)每个扣1分。

(5)对领导批办、上级计生部门督办的立案信访能按时办理并上报结果,同时建立信访档案;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热点、难点和越级上访问题,上级计生部门有相应处理意见的,经上级计生部门协调均已办理。(20分)

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经上级计生部门协调后仍不办理或拒不执行的,该项不得分。

(6)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历年违法生育行为的清理,特别是2000年以前违法出生的要基本处理完毕。对2000年以前违法出生,但未入户且缴交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在签订分期缴交合同并由计生部门加具处理意见后,方可入户。(20分)

(7)严格执行市政府户籍制度改革关于出生人口登记的政策规定。对政策内生育的小孩凭《计划生育服务证》直接办理入户,不得附设其它条件。对政策内出生小孩入户附设其它条件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对政策外生育、签订分期缴交社会抚养费合同并已缴交首期的,应加具计生处理意见办理入户。(20分)

(8)加大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力度,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处罚依据的,应按行政处罚的程序进行处罚。每发现1例不按规定处罚的扣1分。(10分)

(9)对于计划生育的各项奖励制度须认真执行,并建立规范的档案。(10分)

4.计划生育统计质量和信息化应用。(230分)

(1)镇、村两级每月定期召开计生统计例会,有会议记录。(10分)

统计例会记录每少1次扣5分。

(2)村(居)委会及时采集上报每月的出生数据,及时变更、准确录入育龄信息数据。(20分)

除特殊情况外,当月25日前出生的必须在当月报表反映,25日后出生的最迟要在下月报表反映。否则,全年出生总人数在100人以内的,每漏报1例扣1分;全年出生总人数在101人及以上的,按漏报总数与全年出生总人数的比例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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