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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层级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

来源:文秘资料网 作者:wmdoc 时间:2008-07-05 点击:

历年出生漏报占当年出生数的比率不高于2%,每超0.1个百分点扣1分。

(3)育龄夫妇信息准确。要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信息库的主要数据完整率和逻辑关系准确率要达95%以上。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组织育龄夫妇信息准确性专项检查,分别检查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各50名)的电脑信息,两项数据中有一个未达到要求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5点。(50分)

(4)信息通传(40分)

各镇(街道、经济区)要做好在市、区两级信息反馈平台的信息交换工作,要在9天内完成信息的接收和反馈,信息反馈及时率要达100%。

不及时反馈的每1例扣10分,当年生育信息无反馈或反馈不及时,导致对方漏统计的,每例扣20分。

(5)镇(街道、经济区)利用《育龄妇女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准确输出报表和查找有关计生信息。(30分)

(6)按规定属本地管理的对象信息要全部录入育龄信息系统;不属本村(居)委统计,女方户籍未迁出的,要建立副卡管理,且相关信息准确。(40分)

(7)应用《优质服务与生殖健康信息系统》录入相关技术服务信息。(10分)

(8)使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登记名单及资金发放情况。(10分)

每漏录入1人扣2分。

(9)对当年政策外生育对象和连续两季以上缺检对象建立个案分析并规范填写相关表格。(20分)

未进行个案分析的每例扣2分。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320分)

(1)落实层级动态管理。(40分)

①镇(街道、经济区)、村(社区)要健全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计生工作责任制,抓好管理“源头”,要与辖区内的房屋出租人和用工单位签订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或计生管理责任书,两项签订率达到95%以上。未达到要求的,任何一项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20分)

②落实镇、村干部层级动态包干责任制管理。做到定期巡查,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档,录入流动人口系统,并纳入管理,防止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对象在本地生育。(20分)

(2)流动人口档案资料健全规范,流入满1个月以上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及时登记、录入系统,流入居住满1个月的对象当年出生100%上报。(70分)。

资料不规范健全的,扣5分;流入满1个月已婚育龄妇女漏录入系统的,漏1人扣5分。

(3)落实避孕节育。(40分)

按规定督促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妇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流入满3个月以上的,100%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本省籍长效落实率达65%以上。未达到要求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

(4)孕情检查。(50分)

对流入满1年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不少于3次免费的孕情检查,并按育龄对象要求免费出具查环查孕报告单,孕情检查率要达到90%以上。未达到要求的,每低3个百分点扣10分。

(5)信息通报反馈(40分)。

按规定及时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有关信息进行通报和反馈。发现未按规定通报的,一例扣2分,属现孕、出生的,一例扣5分;在10日内无特殊情况不反馈有关信息的,每发现1例扣1分;超期无接收的,每例扣5分。

(6)证件管理(30分)。

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验证率达95%以上,本省籍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持服务证率达85%以上,外省籍已婚育龄妇女持证率达75%以上。三项指标中任何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7)信息数据质量(50分)。

①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系统》数据,对当年出生、手术对象的出生或手术地点、户籍地、现居住地等信息详细、完整。不完整的每3项扣1分。

②信息数据的逻辑性差错。发现子女、孕产、“四术”、查环查孕等信息出现记录错误或逻辑错误的,每一例扣1分;入户调查登记当年查环查孕结果、手术情况、查验证和持证情况与系统有出入的,每1人次扣3分。

(8)政策外出生个案扣分。对流入地居住满半年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居住期间政策外生育的,每个政策外一孩或二孩出生扣5分,每个政策外多孩出生扣10分。

6.计划生育协会。(50分)

(1)加强协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协会经费落实。建立健全的档案资料。(5分)

(2)重点做好村(居)委会、企业的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之家”建设,并建立相关会员和宣传活动档案。(30分)

各镇(街道、经济区)建立2个以上企业计划生育协会示范点(示范点并加挂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会员之家”牌匾),不达标扣10分;示范点要有浓厚的计生宣传氛围,没有的扣10分;流动人口聚集地要建立2个以上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不达标扣10分。

(3)计划生育协会要积极参与人口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包括对常住和流动人口育龄群众、未婚青年、中学生和企业开展青春健康教育;“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活动要建立相关图片与档案。(10分)

(4)要体现镇、村两级计划生育协会把“三生”(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作为工作的载体,积极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组织会员和理事开展帮扶活动。(5分)

7.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在85%以上。(40分)

8.建立一支业务熟悉、具备相当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村级计生队伍。镇(街道、经济区)加强对镇、村两级计生专干的培训、指导,每年培训不少于5次,使镇、村两级计生专干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50分)

培训以记录为准,不少于5次的得25分,每少1次扣5分;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测试,达到平均成绩及以上的,得25分,每低于平均成绩1分的,扣1分。

以上各考核指标,如有与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不一致的,以上级的考核指标为准;以上各项扣分以扣完本项为止。

四、综合评定办法

考核小组除严格按上述规定进行评分外,还将考虑鼓励性加分和特殊扣分等因素,对各有关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一)鼓励性加分

为鼓励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增加鼓励性奖励分,并计入考核总分。

1.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凡2008年在三水区召开的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或由三水区确认取得成功经验加以推广的,加30分;在市以上会议上介绍经验或由佛山市以上确定为试点单位并取得成功经验加以推广的,加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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