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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青年文明号”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时间:2008-03-03 点击: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激发和引导汉语新闻部全体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勤恳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培养全体职工忠于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的精神。围绕江泽民总书记“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方针,增强新闻工作者的理想信念教育,保证社会主义新闻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胜利前进。

二、基本内容
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要以青年为主体,围绕汉语新闻部的具体工作为目标,开展新闻宣传工作。“青年文明号”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
1、35岁以下青年占到70%以上,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岁的青年集体。
2、“青年文明号”的评选集体应该面向群众、面向社会,具备行业特点。
3、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有朝气蓬勃、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
4、遵守国家法律和劳动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5、共青团组织健全,能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工作活跃。
6、全体职工积极向上,工作努力,吃苦耐劳,勇于奉献。
7、全体职工的文化程度大多数要在本科以上。

三、实施步骤
第一步:动员宣传(2001年下半年—2002年初)
启动准备,动员宣传阶段,采用各种形式,利用各种机会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使得职工了解争创这一活动的意义,并大力支持和参与此项活动,悬挂统一参赛标志,张贴“青年文明岗”标牌,拟订创建“青年文明号”的创建目标和措施。
第二步:全面争创(2002年初-2002年11月)
紧密结合新疆人民广播电台连续三年保持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从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工作态度上重点抓好“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比照创建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落实,检查改正,实现达标。
第三步:自查考核(2002年11月)
由局机关党委组成自查小组对新闻部的创建活动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找出不足,并进行整改,按照创建、申报、评定的过程要求,向自治区团委报评“青年文明号”,并接受考核。

四、要求
1、要求汉语新闻部团支部组织动员,广泛宣传,使部门全体团员青年积极投入到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中去。
2、争创活动务实求效,突出重点,结合部门各个科室的岗位特点,建章立制,付诸实施。
3、要在活动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形式,赋予新内容,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和奖惩制度,努力使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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