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办公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办公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减少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2、办公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要严格按程序进行。
3、办公低值易耗品的报废采用集中审核,批量报废的办法。
二、办公低值易耗品的范围
本办法管理之办公低值易耗品指单价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辅助性办公生产用品。
三、办公低值易耗品管理体制
1、办公室为办公低值易耗品之采购、实物管理部门。计财部为核算监督部门。
2、办公室设立办公低值易耗品使用台账(附详情表)进行管理。
3、办公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以部门为单位。部门领导是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
四、办公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1、部室、直属单位需采购办公低值易耗品的,书面提出申请,加盖公章,部室、直属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汇总编制计划,计财部审核,按权限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2、单件物品价格500元(含500元)以上的办公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需经部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局领导批准。
3、物品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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