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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少年法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典型材料

来源:文秘资料网 作者:wmdoc 时间:2008-07-15 点击:

县法院少年法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典型材料

通城县法院少年法庭是一个全方位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集涉少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于一体的专业审判庭。近年来,该庭扩大横向和纵向规模,进一步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对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先后推行证据展示、圆桌审判、专家陪审、庭审教育、判后寄语、社会矫治等多项举措,有效地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

温情审判 溶情于法

“没有生来就不良的少年,只有生来就不幸的少年”。看到站在刑事被告席上的一张张幼稚无奈的脸庞,少年法庭女法官们内心感到沉重和压抑。这些未成年人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该让他们如何迷途知返,重塑美好人生?又该让家庭和社会如何重新接纳这些孩子,让他们的花季不再凋零?少年法庭女法官们付出不懈努力,她们不断探寻着新的审理方法,注重“情”与“法”的交融,创造了“庭前把脉”、“圆桌审判”、“判后寄语”的“三步审判法”,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庭前把脉。对每一起少年犯罪案件做到开庭前与学校、社区、家长、被告人本人“四见面”,逐个逐个地见面谈心,了解他们成长经历、社会交往、平时表现等,形成一份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的社会调查报告,分析其心理、生理特点、犯罪动机以及形成的主、客观原因,寻找对策,在“准”字上下功夫,从中找出对症下药的帮教良方,对家庭缺损的孩子侧重亲情教育,对懒散玩劣的孩子侧重法制教育,从不简单地一判了之。

二是圆桌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或因一时冲动,或因懵懂无知,其心理、生理尚未发育成熟,对法庭“居高临下”的审判环境极易产生畏惧心理和紧张情绪,不利于开展法庭教育。为此,通城县法院少年法庭创造了“圆桌审判”的庭审方式,聘请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出席法庭参与陪审,庭审时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并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指定辩护人,庭审采取温暖感化法、耐心说服法、父母关爱法、前途指导法等方式进行,缓解矛盾,消除障碍,拉近感情,把法制教育与情感教育融为一体,给少年犯以强烈的心理震撼。让他们深切感受到社会、家庭的期待和关心。大多数失足少年受审时痛哭流涕,悔不当初。该庭“圆桌审判”经验受到社会关注,已被《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三是判后寄语。为了达到好的审判效果,在审理涉少案件中,少年法庭创新了《判后寄语》的作法,即在案件判决后附上判后寄语,向当事人提出希望和要求,以促进抚慰、教育当事人的目的。未成年人小葛八岁时父亲去世,母亲也疯了,因无人监管而靠盗窃为生,走上了犯罪道路。少年法庭在下达判决书时附加了《判后寄语》,对其寄予深切的厚望和谆谆教导。短短几行字,竟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小葛透过法官们充满亲情,充满关爱的话语,既懂得了法律的威严,又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他表示认罪服刑,并表示要用劳动的汗水洗刷自己的罪行,用青春的热血谱写新生的凯歌。

跟踪帮教 荡涤灵魂

为了进一步巩固庭审后转化教育效果,确保少年犯悔罪服法,改造成功,少年法庭女法官们将真情关爱继续延伸。

一是探监帮教。庭审后,她们放心不下监狱里在押的少年犯,经常前往探监。一方面制作了一份《庭后调查问卷》,由未成年被告人自己书面回答庭后的感受和打算。另一方面给他们送去食品、衣物和学习用品,叮嘱他们要深刻反省,悔罪服法,爱护身体,争取法律的从轻处理。少年犯小谭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送往黄岗市黄洲监狱劳改。女法官们一次又一次的探监帮教,不是亲人胜似亲人,让失足少年心灵再次受到触动。2006年6月8日小谭给少年法庭写来感谢信,感谢法官的教育和关怀,并声称自己因表现较好被监狱申报黄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三个月。看到一个个少年犯能及时回头,改过自新,积极进步,少年法庭的女法官们感到无比欣慰。

二是社会矫治。少年法庭根据相关少年立法理论依据,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充分运用社会服务的矫治功能,积极探索对失足青少年实行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教机制,在全市率先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实施“社会服务令”制度,为少年犯的转化寻找一个平台,有力地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17岁的少年小敬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决生效后,在缓刑考验期间,县法院向小敬发出了第一号社会服务令。自释放之日起,小敬每天早晨8时都会来到某社会敬老院,协助工作人员照料孤寡老人,为老人喂饭喂药,帮助老人上厕所,清理个人卫生,拉拉家常。小敬的努力得到敬老院老人的高度赞许,让小敬重拾了自尊,体验到了劳动的快乐,体会到了人生的真谛。小敬在日记中写道:“如果我以后有能力的话,我也想办一个养老院,让那些无依无靠的老人都得到家的温暖。”

三是考察回访。县少年法庭对刑释和缓刑的少年犯定期开展不同形式的考察帮教活动,及时提供帮助,引导改造,让他们平稳度过考察期,早日重返社会,并特邀人民陪审员参与未成年人犯考察帮教转化工作。小李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释后少年法庭女法官们特邀人民陪审员——县妇联胡主任一同前往考察回访,了解其思想和生活状况,得知其完全转化,继续在学校读书,即将毕业就业,她们才如释重负,并送去了一些书籍。少年犯小易因犯强奸罪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少年法庭法官回访时了解到小易有烹调的爱好和手艺,便送去了《美味粤菜》等烹调书。小易捧着这些书如饥似渴地刻苦钻研,功夫不负有心人,后被某市一大酒店聘为厨师,收入颇丰,并有了自己的家庭。面对现在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小易在给少年法庭的来信中写道:“经过法官的多次谈心感化,我对生活的认识大不相同,现在不再是往日的无所谓了,我要感谢生活,我更相信明天会更好!”。

四是送法进校。针对青少年易接受新事物但又缺乏辨别力,勇于探索又易迷失方向等特点,县少年法庭定期不定期送法进校园,在学校讲授法制课,以案说法。新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该庭迅速在法制教育基地之一——县二中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知识竞赛,教育在校青少年要善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后来又在城区学校举行了“远离毒品、远离犯罪”万人签名活动,教育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预防青少年涉毒犯罪。同时在各中小学生利用实际案例,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在法官的指导下,同学们踊跃参与,积极配合,达到了既形象又生动的普法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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