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gdcode
当前位置 :主页社会事业政法军事

基层检察院做好检察经费保障工作的思考

来源:文秘资料网 作者:wmdoc 时间:2008-05-29 点击:

基层检察院做好检察经费保障工作的思考
检察经费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所必需的重要基础条件之一。就检察经费保障问题,《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黑龙江省财政厅、省检察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都做了明确要求,只有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检察经费保障机制,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才有可靠的基础,对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形象建设、廉洁建设、基础建设都有着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检察经费不足是困扰各基层检察院发展建设的普遍问题,由于检察经费不足,而导致很多基层检察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产生很坏的影响。例如:基层检察院向企业化缘经费,向企业要赞助费,为了创收以罚代刑,办案人员在涉案单位勒、卡、要、报等等。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财政部门不能足额保证检察经费,基层检察院不得以而为之造成的。为了彻底解决检察经费不足问题,使检察经费得予保障,我们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抓住机遇,依靠政策,做好宣传落实工作。检察经费的来源要依靠当地党委和财政部门重视和支持,要大力宣传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财政厅、省检察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指导精神,赢得当地党委、政府、人大等社会各界的最大信任和支持,加强联系,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向有关领导及财政部门汇报检察机关的实际困难,从而逐级建立健全检察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积极推动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

  第二,要积极稳妥落实检察经费在本级财政纳入预算,加大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补助和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来解决本级财政经费不足问题。只有上级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和经费上的保障,来缓解当前本级财政经费压力,待区经济发展,财政收入有较大增长,逐步消化本级财政经费不足问题,才能使检察经费保障能有连续性。

  第三,要开源节流,合理使用资金。所谓开源,就是发挥检察院自侦部门的执法监督职能,争取多办案,办好案,办大案,依法追缴赃款,没收非法所得,增加财政罚没收入。所谓节流,就是加强基层检察院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从实际出发,坚持节俭办事原则,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要根据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合理调整支出结构,要合理规划和配置资源,提高现有设施、装备利用率,要加强财务归口管理,理顺财务管理关系,做到财权统一,财力集中,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要处理好检察经费保障与罚没收入的关系。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经费要由国家财政保证支付。检察经费不能与办案多少和罚没多少挂钩。罚没收入是检察机关依法扣押没收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两者不能联系在一起。相反就会产生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的不良后果。因此我们要改变检察院的经费保障要靠罚没收入来保证的错误做法,同时我们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将罚没收入上缴财政,以补充财政的不足。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