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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普法教育讲义

来源:文秘资料网 作者:wmdoc 时间:2008-07-08 点击:
《物权法》普法教育讲义

第一、《物权法》的意义

第二、什么是物权

第三、物权法的三项原则

第四、物权法的概念

第五、物权法的主要内容

一、《物权法》的意义。

前段时间某地交警禁“黑摩”营运,将缴获的摩托车销毁。《物权法》将阻止此类行为的发生,“黑摩”虽不能营运,但其是车主的合法财产,受《物权法》保护,交警不能随意毁坏私人的合法财产。

法学名家梁慧星有一句名言:“《物权法》将终结圈地运动和强制拆迁,使其成为历史名词”。理由就是《物权法》规定的征地制度将商业用地排除于国家征收之外,企业取得商业用地要与土地使用权人谈判签约。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是一句英国名谚,其实可以作《物权法》的最佳注脚。总的来说,《物权法》是国家的基本财产法,主要为界定产权,特别是私有财产身份的确定并且私有物权具有的排他性,更重要是排除了国家机器的干涉。

二、什么是物权?

简单地说,就是指权利人支配动产和不动产所享有的权利。

物权首先是财产权。财产权分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物权与知识产权区分较容易。物权是有形财产权,具体针对房屋、土地、车辆、有价物品等。动产以及不动产。知识产权是无形的,看不见摸不清的,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至于物权与债权区分相对来说复杂一些。

比如我们在购买衣服,在这个简单的行为中,就产生四种权利:物权、债权、支配权、请求权。购买衣服就形成一个买卖合同,买受人就享有债权,其就享有追索衣服的请求权。可见债权并不实际占有衣服(物),但其享有请求债务人交付衣服(物)的权利。一旦衣服交付,买卖人就对衣服(物)享有物权,可见物权是对衣服(物)的实际占有,也就是支配权。

支配权是物权的一项重要的特征。物权产生支配权,债权产生请求权。支配权指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直接控制动产、不动产,不需借助别人的帮助就可以行使权利。请求权是指请求特定的义务人来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

同时,物权也是一种对世权。所谓对世权是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可以对抗除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任何人侵害或妨害了权利人的权利,权利人可以向其主张权利。这很易理解,我购买的衣服任何人均不能阻止我对衣服的处分。与此相比,债权只是一种相对权,即对人权。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只能对抗特定的债务人,不能对债务人之外的任何其他人产生效力。我向甲购买衣服,我只能向甲索要,而不能向乙索要,我享有的债权只能针对甲。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我购买的衣服给人拿去或撕破,那就构成侵权,我就可以要求侵权行为人返还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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