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公安机关如何强化社会面控制
当前,“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较为突出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导致人民群众安全感下降,给公安机关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社会上“黄赌毒”等丑恶现象严重败坏社会风气,腐蚀社会环境,已成为社会公害、万恶之源,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公安机关作为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职能部门,如何强化社会面控制,已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议题。
控制社会面,主要指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控制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事)件发生,维护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由于社会治安关系到千家万户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治安秩序好坏极易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及评价,因此,社会面控制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威信,也是衡量公安机关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一方面。
一、当前社会治安的突出特点
1、侵财型违法犯罪发案居高不下。此类违法犯罪以侵占社会公私财物为主要目标,通过抢劫、抢夺、盗窃等手段实施,其发案率往往高于其它类型违法犯罪,以“两抢一盗”犯罪最为突出,给社会公私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据统计,宁远县仅2004年,共发“两抢”案132起,盗窃案552起,社会公私财产损失180余万元。
2、暴力型违法犯罪案件高发。此类违法犯罪以侵害受害人身体为目标,通常由口角、争执等纠纷引起,且受害人往往不止一方,其发案率位居前列,给社会及个人身心造成损害。据统计,宁远县2004年,共发故意杀人案10起,故意伤害案113起,殴打他人案521起,800余人身心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3、群体性事件严重危及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此类事件牵涉广,影响大,主要由山林水土等纠纷引发,导致两族两村两姓等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及械斗隐患,给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危害。据统计,宁远县2004年,共处置纠纷隐患226起,其中群体性纠纷械斗隐患43起。
4、社会公害屡禁不止。以“黄赌毒”最为突出,成为社会公害、万恶之源。黄色书刊、光碟、网站,麻将、牌九、“六合彩”等赌博,吸食、贩卖海洛因、摇头丸等涉毒违法犯罪,腐蚀未成年人、社会各阶层,污蚀社会环境,人民群众反响强烈。据统计,宁远县2004年,删除黄色网页2000余次,查破赌博案件 138 起,其中赌博团伙9个,破58起涉毒案件,强制戒毒29人,劳教戒毒10人。这些数字仅仅反映了公安机关发现并查证的一个方面,事实上公安机关未能发现并查证的更多。
二、当前影响社会治安的薄弱环节
1、社会防范能力差。首先体现在群众防范意识薄弱。群众本人,是对自己生命财产等合法权益的支配者,应首先履行好确保自己生命财产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本能,构筑起第一道防线。第一道防线相当重要,筑得越牢,则群众本人的生命财产等合法权益安全越有保障。相反,第一道防线薄弱者,则往往易受到侵犯。实践证明,群众防范意识不够,使违法犯罪分子有机可乘,轻易得手。其次是基层群防群治组织涣散。社区、居(村)委会治保组织不发挥应有作用,未组建义务治安巡逻队,将丧失第二道防线,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快速逃窜之机。再次是公安机关难以做到快速反应,使第三道防线鞭长莫及,远水解不了近渴。尽管警情就是命令,但是违法犯罪分子往往选择公安民警值班备勤闲暇等有利时机作案,使公安民警仓促应战,难以快速反应。特别是派出所警力少而工作任务多,往往警力分散各自忙乎,出现人员、车辆难以调度的情况,影响快速出警。
2、矛盾纠纷等不稳定隐患排查处置不及时、不妥当。宁远县是近80万人口的大县,80%以上的人口是农业人口,大村大姓群居,民风强悍、刁蛮。因口角、小事争执、山林水土等矛盾纠纷隐患,小则引发双方斗殴,大则激发两族两村两姓群体性纠纷械斗。因此,对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处置十分重要。发现得早,处置得好,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发现得迟,处置不妥甚至授人以柄,将小事生大,难以控制,后果不堪设想。2001年柏家坪镇郑生健与欧阳玉忠仅因赌博使用假钞一事,引发双方聚众斗殴,最后出现两村两姓的群体性械斗苗头,县委政府调集公检法司一百余人前往,经数日艰苦工作才逐步平息事态。该事件酿成严重事态的主要原因之一便是纠纷苗头发现不及时,这是应吸取的教训之一。
3、公安机关打击力度不够。一是执法欠严,打击手软。少数民警碍于金钱、人情、关系等因素,瞻前顾后,不想严格执法,不愿严格执法,不敢严格执法,使公安机关硬性措施落不到实处,使违法犯罪分子能够逃避处罚或得到降格处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犯罪活动气焰,导致“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二是措施欠完善。控制社会面需要打、防、控、管、建等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才能构筑体系,形成合力。缺少任一方面、任一手段,都难以发挥到最佳效果,使社会上“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得以滋长繁衍,使公安机关对社会面的控制存在死角死面。三是缺乏长效机制。打击违法犯罪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需要不断探索完善长效机制,使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取得实效。
三、公安机关强化社会面控制的对策
公安机关控制社会面,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将“重打击”的思想切实转变到“重防范”的思想上来,通过全力防控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尽可能避免人民群众受到违法犯罪分子侵害,最大程度减少人财物损失。“重防范”,必须坚持专群结合路线,依靠各方力量,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全力构筑立体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构筑违法犯罪分子无隙可乘的第一道防线。首先要强化社(责任)区警务工作,对教育引导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常抓不懈。按规定配齐配强社(责任)区民警,使社(责任)区民警与社(责任)区治保组织一道,积极开展社(责任)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要健全完善社(责任)区民警联系治保组织、入户走访调查、矛盾纠纷排查、法制宣传等制度,对社(责任)区民警开展法制宣传、安全防范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其次要以平安城镇、安全文明小区等创建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对群众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通过横幅、标语、宣传车、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群众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三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可通过面向群众的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演出等方式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教育引导群众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通过检举揭发、见义勇为等行为积极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