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动员大会,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全县上下迅速行动,全面组织开展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大意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经过县委、县政府以及县级有关部门连续4年的不懈努力争取,XX终于挤入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末班车,被确定为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县之一。工作的争取来之不易,做好工作更不易。为此,我们务必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大事抓紧、抓好、抓落实。
(一)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关系到保障农民健康权利、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大事
我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8%,达71万余人。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农村卫生工作不断进步,卫生条件不断改善,农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相对较低,部分农民尚未彻底摆脱贫困,农民享有的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水平还停留在较低层次,农民因病导致贫穷、影响发展问题仍然存在。有关调查显示,当前农民看病负担过重已成为阻碍农村经济发展、阻碍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原因。在我县农村,“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十年致富功,一朝疾病穷”、“小病躺、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的现象时有发生,往往一人大病一家穷,一次大病一世穷。提高健康水平,享受更好的医疗服务,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当前最迫切的要求和愿望之一。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抓住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机遇,通过采取农民自己拿一点、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一点的办法,解决农民群众的健康保障问题,使患病的农民群众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疗,使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得到有效的保障。
(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关系到以人为本、亲民爱民、执政为民,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
在封建社会,不论哪朝哪代,农民都处在社会的最基层,都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作为我们共产党人,不但要而且会打破这种不合理社会现象,让广大人民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我们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到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就是要求我们始终知民情、顺民意、解民忧、帮民富,始终关注普通人的生产、生活和生存问题,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问题。开展新农合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充分体现。政府的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其中公共服务就是政府弥补市场缺陷、维护公平、保护弱者的一项基本职能,教育、文化、卫生都属于这一范畴。合作医疗作为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支持下农民合作互助的一种医疗保险服务,是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新农合工作可以帮助农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效地防止重大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开展新农合工作能有效增强新形势下乡镇服务职能和手段。“过去牵猪驮粮,如今送钱到床”,随着此项工作的强力推进,将会有效推动乡村工作良性发展,更能通过此项工作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的政权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展新农合工作,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任务,是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我们必须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历史使命感投身到这项伟大事业中来,真正把这项惠及广大农民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二、明确目标,牢牢把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操作规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我们要用真心,下真功,动真情,必须举全县之力,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成功,创造一流业绩。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