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二届四次职代会文件之五
关于公司2007年《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
(经二届三次职代会第十次代表团团长、专门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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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委托,向二届四次职代会报告公司2007年《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请各位代表审议。
2007年,公司和广大职工认真履行了《集体合同》。公司经营者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生产经营和安全质量管理,合理组织各种劳动资源,超额完成了公司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局下达的计划任务,完成建安产值26.06亿元,创造了历史最好成绩,新签合同额27.96亿元,连续二年位居局首位。广大职工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人翁意识,大力支持和参与公司改革、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广泛开展劳动竞赛,积极履行劳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合同双方的共同努力,2007年《集体合同》的各项条款均已落实兑现。
一、劳动报酬方面
第一,公司及各单位在进行薪酬制度改革中,均认真履行了应有程序,使全公司分配制度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运用分配激励机制,体现了按劳分配、按贡献分配的原则,有效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分配方案能提交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然后在下次职代会报告中予以确认。
第二,贯彻落实工资总额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根据《工资统计报表》,截止2007年底,公司全员年平均收入23730元。其中:在岗职工平均收入29183元。实现了年初提出的职工收入随着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目标。
第三,认真贯彻落实最低工资保障政策,并实行属地原则,其标准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未发现违反最低工资保障政策的现象。
第四,认真做好待岗职工生活保障工作。截止2007年底,全公司待岗职工共370人,占职工总数的16 %,比2006年下降了5 %。为维护待岗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待岗职工的生活费发放。2007年公司共筹集待岗职工生活费约 230万元,保证了待岗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
第五,员工在休各种有薪假期间和依法参加各项社会活动期间,都能严格按照假期工资支付的规定,支付员工工资。
第六,公司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清算支付员工工资或补偿费等,没有发生拖欠或不及时支付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