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副局长在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召开,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必将有力推动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加快改革与发展。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市财政局作个发言,供大家参考。
一、财政在积极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所作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财政部门与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团结协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增加投入、强化管理、健全机制、深化改革,大力支持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财政社会保障投入持续增加。从1998年到2005年,全市财政社会保障经费支出由1.63亿元增长到8.23亿元,年均增长26.01%,8年累计补助支出达36.5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从13.1%上升到20.2%。其中, 财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年补助支出从831万元增长到1.2亿元,增长了14倍,8年累计补助支出达5.6亿元,确保了6.29万名城镇企业离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1999年以来,全市财政共筹集下岗职工生活保障资金2.3亿元,确保了11.3万多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2003-2005年,全市共安排再就业资金1.25亿元,积极落实了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同时大力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积极推进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支持开展了创建“最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积极支持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就业培训工程”、“新技能培训计划”、“技能扶贫培训工程”以及江华县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累计培训5.7万多人。
(二)社会财务监管日趋健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各县区努力扩大制度覆盖范围,加大稽核力度,清理规范统筹项目和计发标准,严格财政专户管理和支出管理,控制不合理支出,推动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求平衡机制的建立。在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方面,认真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和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再就业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再就业资金的审核、拨付、清算程序及管理办法,提高了再就业资金使用效益。
(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全面推进。财政部门积极支持社会保障各项制度建设,推进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两个确保”得到巩固,城市低保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基本完成,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稳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建立,救灾救济制度日益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四)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初步形成。2002年党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以来,我市财政部门切实履行职能,按照中央、省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扎实落实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确保了再就业工作的资金需要。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收支矛盾仍然非常突出,财政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带来的投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资金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财政监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初步建立起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框架。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又对我国、我省未来一段时期特别是今后五年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去年底国务院连续下发了三个重要文件,今年省政府即将出台我省贯彻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财政部门一定要尽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
(一)支持就业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事业改革与发展,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就要把人民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高度重视和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大力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与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助、业有所就,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立足点。
(二)支持就业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事业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