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在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相继下发了38、36、35号文件和《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随后省政府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为切实抓好这四项重大决策及配套政策的落实,庆炎书记、武生市长、永平常务副市长、金荣常委、湘凌副市长等市领导听取了劳动保障部门的汇报,武生市长还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作出了相关部署。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就国务院重大决策及我省相关配套政策,作简要解释说明。
一、关于国务院38号文件及配套政策方面
国务院38号文件是中央、国务院继1997年统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1998年提出两个确保之后,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又一重大决策。文件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确定了新时期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38号文件对现行企业养老保险政策作了五大调整
1、明确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帐户(其中个体工商户的雇请人员个人缴费为8%,灵活就业人员在单位或者企业就业时个人缴费为8%),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发放基本养老金。
2、个人账户记载适当调整。由原来按本人缴费工资11%记入本人的个人帐户,调整为只将个人缴费的8%记入本人的个人帐户,不再从统筹中划3%。
3、统帐逐步分离的管理模式:以前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是在财政设立一个专户统一管理的。38号文件要求实行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逐步分离,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逐步做实:2006年按3%做实个人帐户,2007年按4%做实,2008年按5%做实。此后逐步做实到8%。
4、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要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努力提高征缴率。 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拒缴、瞒报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依法处理;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
5、改革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形成“工作时间长、缴费年限长、养老保险金多”的激励约束机制。38号文件明确规定:《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从总的趋势上看,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负担都不会增加,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和个人账户规模的调整,都只是结构上的调整,退休人员不会降低待遇水平。
(二)省政府相关配套政策主要精神
目前,我省的一系列配套文件正在抓紧研究制订,即将出台,其主要精神有:
1、坚持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动摇。对于过去拖欠的基本养老金,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欠发的,要于2006年底前补发到位;属于企业欠发的,企业要制定计划,于2007年底前分期补发到位。 企业关闭破产和重组改制时,必须将过去拖欠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还清。
2、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十一五”期间,要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从今年起,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劳动保障部门要完善管理措施,开辟专门服务窗口,方便他们参保缴费。
3、稳步推进个人帐户做实工作。我省从今年1月1日启动做实个人帐户,先按3%做实,以后每年提高做实一个百分点至5%。每做实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补助0.75个百分点,省、市、县(区、市)各级地方财政补助0.25个百分点。
4、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照38号文件要求,我省将个人帐户规模调整时间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实施时间确定为2006年1月1日。通过改革,一是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直接挂钩,调动职工主动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是将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纳入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通过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