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了价调基金征收和管理办法,确保价调基金的顺利征收,增强了政府经济调控的能力。一是积极落实配合地税代征的新举措。上半年,重点解决了地税代征后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动与地税局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针对企业不理解价调基金征收新政策的问题,每月在企业申报期间,主动派人到现场协助地税局人员及时宣传征收相关政策;会同地税局逐步完善征收工作制度,落实票据传递规定。二是转变了征收的观念,加强了价调基金的自征工作。克服了满足思想,加强了收费单位价格调基金的征收,对应缴单位列出名单并确定征收额;积极协调国土资源局加强价调基金的征收工作。经过了各方共同努力,上半年共征收价调基金510万元,增强了政府调控经济的能力。
4、积极搞好价格监测、成本调查工作,为价格调控提供可靠依据。一是巩固和完善了农村价格监测信息服务网络,监测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去年的基础上,上半年又扩展了监测范围,在两市(县)两区分别建立了农用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网上直报点,经过培训后,下半年在XX益农信息网《物价与三农》栏目直接公布涉农价格行情。二是加强了市内价格监测工作。落实了40个监测点,扩大了监测范围,增加了监测品种,并在下半年全面展开。三是加强了突发事件和应急价格监测工作,提高了预警预报能力。针对3月份雪灾后鲜菜价格暴涨和5月份肉蛋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我局及时启动价格监测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监控,雪灾期间对以鲜菜为主的市场副食品价格及时监测,及时分析上报。5月份以猪肉为主的肉蛋价格大幅上涨,监测、农调人员及时深入到县区对肉蛋波动幅度及原因和生猪生产、价格情况进行调查并上报,市委书记程亚军在调查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我局针对市领导批示,及时建立落实应急值班、日监测上报、市场巡查、及时宣传等五项措施,加强市场物价监控。并在我市各新闻媒体对肉蛋价格上涨的相关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既稳定了民心,也稳定了市场。
(三)加大了价格规范、查处、服务工作力度,为构建和谐XX奠定基础
上半年,我们紧紧围绕“促发展、保改革、安民生”这三个重点,加大了对老工业基地、沿海产业基地和关系民生的价格问题规范、查处、服务工作力度。
1、 针对关系民生的价格问题,加大价格和收费规范工作力度。
一是针对 “上学贵”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清理和规范。认真落实国家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努力缓解群众反映的 “上学贵”的矛盾,组织清理市县区物价部门制定出台的教育收费政策,并对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情况进行认真调研;坚持了一次性收费两公开的管理办法,与市教育局联合出台2007年春季中小学一次性收费政策,认真核定一费制收费标准,严格界定政策性收费、代收代支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范围;巩固“教育收费公示示范校”成果,不定期开展教育收费公示调研活动,提出整改意见;积极稳妥制定辽南育才、二高中收费标准,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完善了教育、物价和家长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和教育收费提醒制度,预防了乱收费行为发生。二是针对 “看病贵”问题,切实加强医疗价格的清理和规范。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按省里的五个文件精神,采取了积极措施加以落实,真正让患者受益;加强招标药品的价格监管,落实了让利百姓的具体措施,切实让广大患者得到实惠;加强了医疗机构服务价格管理,积极推行门诊清单工作,市中心医院门诊清单工作成果明显;与卫生局联合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价格调研工作,为落实省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管理打下基础;落实省第三批医疗服务价格补充文件精神,督促各医疗单位完善收费公示工作,对市内主要医院开展了政策落实情况督查;明确了我市医疗机构供暖期限,为患者创造了良好的治疗环境。三是加强了对物业、司法、殡葬服务收费的规范和管理。针对我市居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以及物业管理行业快速发展的现实,与有关部门磋商物业服务等级细化标准,特别是市政府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后,就新形势下物业收费管理工作开展广泛调研,听取了物业企业和业主意见,并认真解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使代表和委员非常满意;今年4、5月份,针对司法收费问题,按照国家相继出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们结合本地区各级法院诉讼费用情况和当事人承受能力,向省局提交我市调查报告,并督促各级法院办理收费许可证,完善收费公示工作;与市司法局共同召开由律师协会负责人、知名律师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大家意见,为下步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打下坚实基础;针对殡葬服务收费问题,年初,我们在认真调查整改的基础上,落实了殡葬服务收费清单制度,要求各殡葬部门在不断完善收费公示的基础上,及时向丧属提供消费清单,使消费者看得清楚,明明白白消费。从4月末推行殡葬服务消费清单以来,受到群众称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价格服务进社会的长效管理制度。在健全社区价格监督组织的基础上,深入部分社区了解社区收费公示情况,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确保公示牌挂得住,公示板立得牢,公示内容看得清;指导县区物价局进一步完善城镇社区收费公示工作。
2、加大价格查处工作力度,不断规范价格行为。
